乐陵市阜平小学2017年招生意见
| 招商动态 |1970-01-01
乐陵市阜平小学2017年招生意见
依据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》、《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》的相关精神和乐陵市2017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2017年阜平小学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:
一、招生原则
以户籍为主划片招生,坚持免试、就近入学的原则,严格控制班额,小学每个班不超过45人。
二、招生对象
小学招生对象为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乐陵户籍适龄儿童。
三、招生类别
第一类、户籍在乐陵城区内(市中派出所、兴隆街派出所,下同),且监护人在城区内有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;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(市委组织部人才库成员)随迁子女;驻军子女、军烈属子女,市政府招商引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(董事会成员、监事会成员)随迁子女。
第二类、户籍在乐陵市城区内,监护人在城区经商的适龄儿童少年。
第三类、户籍在乐陵市城区内,监护人及子女落入城区集体户的适龄儿童。
第四类、户籍在乐陵市域内,监护人在城区内有房产并持有房产证(不动产证),而且已经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。
第五类、户籍在乐陵市域内,监护人在城区内有房产但未能办理房产证(不动产证),但已经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。
第六类、户籍在乐陵市域内,监护人在服务区内务工或经商满1年(截止2017年8月31日)的随迁子女。
第七类、户籍在乐陵市域外,监护人在乐陵市务工或经商的随迁子女。
四、招生顺序
第一类、第二类适龄儿童少年按划片区域由学校直接招收。
第三类、第四类、第五类、第六类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分类登记并收取相关证件资料,根据第一类、第二类招生情况,由学校和教育局按照第二类到第六类的顺序统筹安排入学。
第七类适龄儿童少年由监护人持户薄、居住证等证件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,统筹安排就学。
五、报名时间
8月28日---8月30日
六、资格审查
学生报名时,需提供户口簿、监护人身份证、房产证(未办理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与房屋证明材料)、儿童接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。属进城务工的随迁子女入学时,提供监护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住址信息等。属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,需提供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(1年以上)、纳税证明住址信息等。学校工作人员审核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是否一致,有必要时到户籍部门、房管部门、市场监督部门进行查证。监护人、审核人员要在复印件上签字。
八、招生区域
阜平小学招生区域:东至枣城大街(五洲大道以北)、兴隆南大街(五洲大道以南),西至汇源大街,南至阜昌路(含阜昌路、枣城南大街、汇源南大街三角区域),北至文昌路,包括汇源大街以西凤凰城小区、五洲国际城。
乐陵市阜平小学
2017年8月27日
未尽事宜以当天招生简章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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